2011年11月1日 星期二

淺論“鐘點戰”- 馬克斯的時間觀,A handful of dust以及高塔公主的破處。

電影“鐘點戰”描述的是一個關於時間的異托邦世界。所謂貨幣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時間。這個觀念挺有趣的,馬克斯曾論說我們現在的時間都是資本主義化過的,因為我們得靠時間來做工,我們得一起對時好讓有個統一的時間方便計時。我們沒有個人的時間,只有社會時間。又,商品的交換等於是在交換/消費勞工的時間,可謂我們現在常說的「時間就是金錢」,「不要浪費我的時間」。“鐘點戰”可說是把這觀念徹底的具體化。我想,從這點出發我們可以討論的還有常見的階級鬥爭,超越階級的寓言,以及上層階級中的女性破處。

首先,好玩的是,在這個異托邦,一個個體所被給與的時間就是他的生命,除非他/她發生了意外,不然就得以長生不老。且每個個體到了25歲之後肉體不再老化,而到了25歲後就要以自己的勞力換取時間,即換取自己的生命。電影中用主角與其母之生離死別來凸顯這種體制的慘忍無情。主角因為其母之死對這種體制感到憤怒,聲稱要討回「本來就應該屬於他的」。在這之前主角遇到一個來自另一個時區的人,那個人擁有一世紀的時間,然而他並不快樂。
長生不老這個議題於文學中存在已久。最有名的兩則應屬Sibyl以及Tithonus的故事。Sibyl是一位女先知,阿波羅要她用貞操來換取一個願望。Sibyl抓了一把沙子,說她手中有幾粒沙她就要多活幾年。不過當阿波羅同意後Sibyl就反悔了,於是阿波羅處罰她,只給她永生卻不給他永恆的青春。Sibyl越來越老,最後住在一只瓶子裡,有人問她到底想要甚麼時,她回道,我只求一死。在這裡我們看到不同的是Sibyl因為沒有永駐青春而欲求欲死,或者甚至說,永駐青春與否似乎不是問題的根本,而是當違反自然而活得長生不老時都會活到累。然而,把這個觀念換到金錢上,一樣同理可證嗎?
這亦引出一個衝突,中下層階級天天賣命工作就是為了活命而已,而在頂上階層的人卻不乏苦於時間太多而苦惱者。那麼,把大家的時間都平均的話,問題真的就解決了嗎?電影中Will給了他朋友十年,他朋友卻在短時間就喝酒喝到暴斃,死的時候他還有9年的光陰都沒被好好利用。換句話說,這種突然的階級變動是致死的。

從電影中我們可以隱晦的猜測,男主角與他革命家般的父親性格相似,擁有一樣的野心:欲打破階級,均分「財產」的野心。我卻認為他革命的方法稍嫌魯莽,先潛入頂端階級,甚至靠賭博贏得一輩子花不玩的財富(時間),這頗類似咆哮山莊裡頭Heathcliff復仇的方法,先混進去,贏點錢,再給他們好看。

接著幾乎一定會出現的喬段就是在高塔裡的公主對外頭的世界充滿憧憬,一個不安於室的公主被外頭世界的男子(大多粗魯)破處。這種例子太多了,這邊我想用阿拉丁與鐵達尼號來做討論。這些文本中的女主角或公主要不是有一個笨國王父親(其旁一定有個邪惡的國師)就是有一個自私自利的資本家父親。這些公主都被來自低於她們階級的男子破處,阿拉丁帶茉莉公主做飛氈,告訴她說I can show you the world。鐵達尼號裡的Jack偷偷帶Rose去工人階級們的船艙,帶她熱舞,教她對海裡吐口水,最後做完愛船就要崩塌了。Jack並沒有汲汲謍瀯的要進入上流階級,然而當上下階級融合了,混亂了之後,Jack被作者無情的賜死了。為什麼,因為他要犧牲自己,好讓Rose繼續過生活。一樣在阿拉丁,邪惡的巫師為了阻止公主與乞丐的結合,把公主關在一個巨型沙漏裡頭,跟“鐘點戰”中的時間觀念吻合。最後公主與阿拉丁得以結合純粹是因為國王改了法律,準許他們結為連理。但,公主有跟阿拉丁一起過乞丐般的生活嗎?並沒有,是乞丐與公主過著快樂的公主般生活。
有些人認為片中Sylvia有Stockholm Syndrome,我倒不全然同意。Stockholm Syndrome的受害者因為其生命被脅迫,而只要綁者施與小小恩惠便會愛上他。在“鐘點戰”裡我並不認為Sylvia有真正的受到生命威脅,我們甚至可以看到,Will一到了新格林威治區,就吸引了Sylvia。Will亦然。簡單來說,Will是靠綁架的樣子來實行私奔之實。

諷刺的是,Will沒有Sylvia根本不可能革命成功,更確切的說,Will沒有剛開始的那多到不行的時間(a handful of dust),他根本沒有一點辦法來革命。於是這聽起來就很慘忍,要打破階級之前,好像自己先得喬裝成,或甚是成為,上層階級的人,否則是連門都沒有。片中後頭看似革命成功的鑰匙是甚麼?是一個女兒必須得逆倫脅迫其父。他們的革命成功與否我們不得而知,電影最後一幕是一座極宏偉的銀行,而這對眇小俠盜鴛鴦孤身奮戰又要闖入。我們也在影片中看到,貧民區的人的到許多時間後,都紛紛往更高的階層往上爬,而在新聞畫面中看到的是一群似暴民的人不願意再工作而只想去新世界。所以說,徹底打破階級是理想的嗎?取而代之的難道不可能是不斷回歸的混亂嗎。有人說不左不右就是鄉愿,我是覺得這樣太危言聳聽了。只是我們在體制裡享受體制帶來的好處時,想到的應該是各階層間的相互尊重,而不是你有一塊大餅我就非要你分給我一點才可以。

2011年9月24日 星期六

淺談喬哀思

許書銘
喬哀思及其作品
James Augustine Aloysius Joyce and His Works

喬哀思於1882年二月二日出生於都柏林旁的小鎮羅斯格(Rathgar),但不知道甚麼原因,許多人誤以為喬哀思出生於都柏林的貧民窟。喬哀思是十個兄弟姊妹中(倖存的)最長者,其中有些兄弟姊妹死於傷寒。喬哀思的父母都熱愛音樂,因此喬哀思自小對音樂,歌劇頗為熟悉,因此喬哀思的作品大都附有韻律感,喬哀思也常告訴讀者,看不懂小說的時候大聲唸出來自然就會懂了。讀者亦可在其作品中常見他引用維多利亞時期的歌劇歌謠,不過大多是帶著反諷意味的。喬哀思幼時被狗咬傷過,因此非常的怕狗,另外對閃電也有著極大的恐懼。
1988年,喬哀思被送到科隆高威.伍德學院(Clongowes Wood College)就讀,此時喬哀思才六歲多,也是整個學院裡最小的學生。在該學院時,喬哀思的綽號就是「六歲半」。喬哀思在學校表現優異,不過沒什麼朋友。喬哀思特別會賽跑,幼年的喬哀思也因此感到頗為滿足。在該學院的紀錄上,喬哀思曾因為愛講粗話而載有被懲罰的紀錄。
喬哀思與父親關係良好,童年時經常與父親漫步於都柏林。在喬哀思心中,其父一直是一位模範父親。然而,於1893年喬哀思家由富轉貧,家道中落。這個時候也是喬哀思父親開始酗酒,進而家中經濟問題不斷浮出。而這個形象的角色在喬哀思的各作品也都有出現。當然不只喬哀思的父親,其他家人也都影響喬哀思甚大,也都可在小說見到他們的影子,例如在小說<<一個青年藝術家畫像>>的開頭,恐嚇小說主人翁眼睛會被老鷹啄掉的姑母,便來自喬哀思姑母的形象。另外,喬哀思的父親熱衷於政治,因此喬哀思家的經濟狀況也跟著政治的起落而變。而影響喬哀思家最深的政治人物是帕涅爾(Charles Stewart Parnell),即一般人所知道的「愛爾蘭未加冕的國王」。1891年,小喬哀思因為家裡經濟狀況不穩而從科隆高威輟學。同年,帕涅爾因為通姦而政治前途徹底毀滅,此事間接導致喬哀思家沒落。而帕涅爾也成為喬哀思小說中謎樣人物的代表。
後來喬哀思在因緣際會下,又進入了另一間教會學校就讀。畢業後至都柏林大學,主修英語,法語,以及意大利文。都柏林大學畢業後,喬哀思決定前往巴黎學醫。於巴黎年間,喬哀思過的非常困苦,老是寄信到家裡要錢。但同時,1903年間,喬哀思母親癌症病危。父親傳了一封電報,上面寫著:「母親病危,速返,父字」(NOTHER [sic] DYING COME HOME FATHER ),喬哀思返回愛爾蘭。喬哀思母親直到同年八月才去世,中間喬哀思陪伴母親的其間,時常彈鋼琴和唱葉慈的Who Goes with Fergus這首歌來娛親。這場景與<<尤理西斯>>中Stephen Dedalus中如出一轍。又,這時的喬哀思已完全地背棄他原有的天主教信仰,甚至在母親的靈寢邊,喬哀思與他的兄弟都拒絕下跪,此景亦出現在<<尤理西斯>>中。
隔年, 1904年,喬哀思生命中一個重要的女人出現,就是娜拉.巴納寇(Nora Barnacle),她是一位在旅館清掃房間的女傭。剛開始,娜拉只覺得喬哀思不過是個都柏林凱子,並不是真心要對她。然而,喬哀思對娜拉卻是不屈不饒的追求,終於在那年六月十六日與娜拉順利約會,在都柏林附近一沙灘散步。不過,喬哀思與娜拉的戀情並不順遂,雙方家長都不同意他們的交往:一個是高知識份子,而另一個卻是文化素養差的女傭,喬哀思的父親總是忍不住批評巴納寇(娜拉的姓)這個名字。於是,兩人便私奔歐洲。令人感動的是,即使喬哀思與娜拉彼此都不能給對方甚麼,幾乎身無分文,喬哀思卻給了娜拉一個最珍貴的禮物:即對1904年6月16日這天的紀念-此日為<<尤理西斯>>全書所發生的一日,這天也因位<<尤理西斯>>而被世人一直記著,即Bloomsday。
接著,喬哀思夫婦離開了愛爾蘭,先到了蘇黎世,不過在那邊求職不順便離開。接著到奧地利,最後於崔亞思特(Trieste)落腳。在崔亞思特,喬哀思靠著教英文養家活口。在這期間,1905年末,喬哀思完成了<<都柏林人>>的初稿,也寫了五百多頁的<<英雄史帝芬>> Stephen Hero,這是小說<<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的原形。這時的喬哀思帶著 <<都柏林人>>的手稿與各出版商四處周旋,然而都因為裡頭題材被認為具有猥褻性質而屢遭拒絕。
在喬哀思的作品裡,我們只看得見一個城市,就是都柏林。喬哀思對都柏林有著相當濃厚的情感,除了對都柏林的愛之外,我們也常在其作品中見到喬哀思對都柏林人的批判,例如都柏林人的酗酒問題,宗教與道德問題,等等。換句話說,都柏林所愛的可能並不完全是都柏林的街景或建築,而是都柏林的「人」,在乎的是這座城市的生活與道德。
喬哀斯的作品用語較犀利直接,常出現髒話,對於性,喬哀思也從來不避諱。喬哀思對信仰的動搖,以及作品中時常出現的對性的描寫,來自喬哀思較早熟的性經驗。喬哀思十幾歲便在妓女戶廝混。因為性的體驗,使得在童年時對信仰非常虔誠的喬哀思有了動搖,認為這些道德教訓無法應付生活中的性事,且使之顯得左右支絀。
因為上述種種,喬哀斯的作品常被出版社拒絕,而中間有幫助他出版的就是有名的龐德(Ezra Pound)。喬哀思並沒有得過諾貝爾獎,許多人認為這是諾貝爾文學獎的一大謬誤與損失。然而,喬哀斯對後世的影響之巨大,是無法被忽視的。當然,有趣的是,並不是大家都那麼一致性的稱讚且喜愛喬哀思。伍爾芙曾經誤讀<<尤理西斯>>而感到惱怒,也有許多出版社認為喬哀斯的作品過多細節贅述,亦認為其小說一點架構都沒有(此為<<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被拒絕出版的一大理由)。崇拜喬哀思的作家多道講不清,從艾略特到納博科夫(Nabokov),波赫士(Borges),再到品欽(Pynchon),魯西迪(Rushdie),這些人從不避言自己對喬哀思的崇拜。另外,物理量詞「夸克quark」也是出自<<芬尼根守靈夜>>,拉岡(Lacan)也曾用喬哀思的寫作來解釋自己的精神分析理論。不過納博科夫,這位一嚴厲(甚至刻薄)的作家兼文學評論家說過:<<尤理西斯>>是一部幾乎完臻的作品,但<<芬尼根守靈夜>> (Finnegans Wake)卻是亂七八糟毫無章法,充滿愛爾蘭方言讓人無從瞭解。
在寫作上,喬哀思是個嚴謹的寫實主義者,他對文章的音韻也非常講究。喬哀思甚至認為好的作品應該是被唸出來的,被聆聽的。當然這或許與喬哀思晚年(寫作<<芬尼根守靈夜>>)時近乎全盲有關係。喬哀思更是現代主義文學最不容被忽視的一位巨人,其作<<尤理西斯>>的出版(與艾略特的<<荒源>>同年),被視為是現代主義最偉大的一里程碑。喬哀思也常被視為所謂「反叛作家」(rebellious writer)的原形,但對於這點艾略特確實反對意見,認為喬哀思一直都在天主教的傳統裡頭。
喬哀思著名的小說有四,也是他全部的小說作品,依時序為 :
<<都柏林人>>Dubliners(1905-1914)
喬哀思帶著本書的初稿到處尋求出版商卻屢遭拒絕,然而喬哀思本身對此書卻是充滿了理想與抱負。他曾在寄給出版商的信中寫道:「我的用意是要寫一章我國的道德史,我選擇都柏林做為故事的場景,因為這個城市顯然是痲痹的中心,我試著用四種角度:兒童,青少年,成人,公眾生活,將這種麻避呈現給冷漠的社會大眾。故事以同樣的順序排列,大部份是以戒慎小氣的風格來寫的…」“My intention was to write a chapter of the moral history of my country and I chose Dublin for the scene because that city seemed to be the centre of paralysis. I have tried to present it to the indifferent public under its four aspects: childhood, adolescence, maturity and public life. The stories are arranged in this order. I have written in for the most part in a style of scrupulous meanness… ” 此書的一大主題就是痲痹癱瘓paralysis,其中也有故事藉著角色,一個神職人員,的痲痹癱瘓來作為愛爾蘭這個國家道德上,知識上,精神上的淪喪的隱喻。另外,風格即為喬哀思所說的「戒慎恐懼」scrupulous meanness,他在選字用詞上非常局限謹慎,要表現的就是書中角色的狹隘吝嗇。而書中許多字有都運用許多濃縮的字彙,也讓故事中的「動作」降到最低,反而要讀者去深究書中角色中的想法。最後,得到的就是「頓悟」epiphany,一種靈光一閃的體悟。


<<一位青年藝術家的畫像>>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1916)
本書為喬哀思自傳性意味較濃後的作品,書中追溯主人翁史帝芬Stephen的一生,時間上大抵上從他孩提時至他流連巴黎的年代,與喬哀思的一生頗相似。事實上,<<一位青年藝術家的畫像>>是喬哀思原本所寫的Stephen Hero的改寫修著的較為完整的版本。然而書中主角取名Stephen Dedalus 有兩個用意,Stephen是基督教歷史上第一位殉教者,被擲石至死。另一方面,Dedalus就是神話故事裡用蠟作翅膀的人,也是迷宮的創造者,他想從自己造的迷宮逃出卻逃不出。從這方面來看,喬哀思小說中的迪達樂斯與神話中的相仿。小說中的想藉著藝術的羽翼來逃離困住他的迷宮,而這些壓迫著史帝芬的,是家庭,國家,學校,以及宗教(教會)。
故事的第一章在講史帝芬童年的事情,而裡頭的文字有些也很像小孩子在啞啞學語時,話都講不清楚的模樣,如:auntie講成Dante。史帝芬這時候在一間寄宿學校念書,只逢假日時得以返家,因此,在這章,我們經常見到小史帝芬想家,覺得不快樂。小史帝芬在這時候常被欺負,曾被同學推到臭水溝裡,也因為被誤會(眼鏡壞掉)而無辜地被處罰,更在聖誕節回家吃飯時聽著家人因為政治而大吵。
故事進入第二章時,史帝芬家經濟困窘,於是舉家遷至都柏林居住。這時候史帝芬轉至一間宗教學校就讀,在那裡他立志要成為一位作家。史帝芬的第一次性經驗也發生於此章,是跟一位都柏林的妓女。在本章我們可以看到史帝芬在性慾以及他自小所受的宗教教育所帶來的道德觀中的掙扎。此時的史帝芬處於一種自我放逐的狀態,將自己放任於許多基督信仰認為是罪的事情裡頭,例如自慰,貪吃,而史帝芬去妓女戶的次數也越來越多(這與喬哀思本人的經歷相似)。
接著第三章的重點在於史帝芬的悔悟,以及為期三天於貝維德學院的宗教僻靜。這是一種「自我檢驗」的悔悟形式在各宗教皆有悠遠的歷史,而這種宗教上的基本教義就如同童年的恐懼,一直紛擾著史帝芬。在本章,Father Arnall是僻靜活動的主持人,他宣講了一系列讓人毛骨悚然的地獄之火的佈道文。爾後,史帝芬去告解,而告解完後,史帝芬覺得自己心靈如受洗滌一番,非常的純淨沁香。
第四章:史帝芬開始天天參加彌賽,成為一個非常虔誠的天主教徒。史帝芬虔誠到學校老師問他要不要當神職人員。在忖度些時之後,史帝芬發覺天主教的禁慾主義以及神職生活與他所喜愛的感官上的刺激與美大相逕庭,便拒絕了這個請求。相對來說,對出生普通,家庭經濟困窘的史帝芬來說,這種機會是個很大的誘惑,一項將賦予史帝芬權利的誘惑(此情節呼應<<都柏林人>>中短篇故事<<姊妹>>的情節)。史帝芬的拒絕可說是本小說的一大轉折點,但以已往小說不同的是,這個轉戾點是通過謹慎的暗示而來,而非一般通俗劇的表達。本章近尾聲時,史帝芬與老主教握手,同時有一隊年輕的四重奏樂隊唱歌走過,他們興致昂昂的模樣令史帝芬莞爾,史帝芬認為他們的臉都是空洞的面具。與主教握完手後,史帝芬也清楚瞭解,他一輩子不可能成為神職人員。此時史帝芬也正在等待他申請大學的結果,心情十分焦慮。史帝芬到海邊散步,他在那兒遇見一位美麗的女孩。此時,史帝芬有了個很重要的頓悟(epiphany),即對於感官的熱愛以及耽美並不是一種罪過,也絕對不是羞恥的來源。這時史帝芬告訴自己,絕對不要被宗教,家庭,國家等機構束縛。史帝芬決心要當個藝術家,要像艾可拉斯(Icarus)一樣,從迷宮中飛出。第四章於史帝芬與神祕女人的邂逅之景作尾,海邊浪漫的黃月景象變作第五章早餐時牛奶與麵包,黃澄低淌的奶油。
第五章:史帝芬順利進入大學就讀,也在大學結交了許多朋友。從小說中我們可以發現,史帝芬非常在意語言上的問題,亦常與同學討論之。史帝芬也著力於自己的美學理論,最常跟他這時期的好友Cranly討論。然而,史帝芬的美學理論幾乎全堆砌自Thomas Aquina的理論,顯得史帝芬自己的美學理論屬二三流。小說的結尾以日記形式收尾,這或許意味著史帝芬在個性上的某些超離。最後,史帝芬對著圖書館上空飛翔的鳥冥想,讓他想起艾可拉斯的神話,而史帝芬預藉著藝術來飛翔的理想在史帝芬心中更加堅定。
<<尤理西斯>>Ulysses(1922)
<<尤理西斯>>時常被認為是二十世紀最偉大的一本小說。摩登圖書館所列出的壹百本必讀小說裡頭,<<尤理西斯>>便是第一名。無論這份名單可信任與否,抑或是這份名單只是摩登出版社(Modern Library)的一種行銷手法,<<尤理西斯>>的神聖地已很難被打敗。讚譽這本小說的人多道數不清,對於本小說的讀法也有好幾種不同的說法。
<<尤理西斯>>原本於紐約的The Little Review上連載,不過載到一半,1920年間,便被指控內容傷風敗俗而停刊。在美國,<<尤理西斯>>成為禁書。打了一陣子的官司,到1933年才解禁。
首先,大部份的讀者都曉得,喬哀思將本書取名<<尤理西斯>>是來自荷馬的奧德賽(Odyssey),但原因究竟為何可能不是那麼清楚。喬哀思自己的說法,是說奧德賽是個完整的角色。有次喬哀思與朋友的聚會上,要朋友討論出文學史上最偉大的角色究竟為何人,大家舉了許多人,浮士德,哈姆雷特…等等。喬哀思則回答道:浮士德沒有年齡所以不是個人,而哈姆雷特,充其量不過就是個兒子,即使他是個人沒錯。然而,尤理西斯,是Laertes的兒子,Telemachus的父親,Penelope的丈夫,Calypso的情人,參加特洛伊戰爭的同袍,又是Ithaca的國王。因此,喬哀思認為尤理西斯是個完整且經過許多試煉的角色。
即使喬哀思特地讓小說裡許多章節與神話奧德賽相平行,但要閱讀<<尤理西斯>>並不需要對神話奧德賽有深厚的瞭解。批評家納博科夫就曾說過,過分強調二書之間的關係與類似之處沒有多大的意義,反而容易流於繁瑣。
小說共分為18個章節或是說小片段episode,全書600至1000頁,全書超過260,000個字。全書都發生在六月十六日,一個週四。當初喬哀思在寫作本書的時候將全書的18章分為三部:第一部:<<尋找>>Telemachia是開頭三章(1-3),第二部: <<漂泊>>Odyssey是中間的12章(4-15),第三部:<<歸來>> Nostos為最後三章(16-18),且每章都有標題。不過在付印之前,喬哀思把這些標題全都刪去了,更顯得撲朔迷離。
<<尤理西斯>>一書大多環繞著三個主要角色:Leopold Bloom, Stephen Dedalus, 以及Bloom的太太Marion Bloom (Molly)。
Bloom是個表現平平的廣告銷售員,個性溫和,彬彬有禮,也擅於察言觀色。在政治和宗教方面,Bloom 頗為溫和,討厭任何偏激的做法,反對戰爭,死刑等暴力行為。因為Bloom是猶太人,他常遭到歧視,使得他很像個局外人。而喬哀思也故意藉由這樣來表現一個「現代人」與史詩英雄的差距。Bloom過日子也過的謹慎,對於開支更是算的清清楚楚。書中也常見Bloom經常旁敲側擊的要朋友還錢,誰欠他帳他都記得很清楚。他也經常想著要開源,曾賣過太太Molly的頭髮,也卻過Molly去當裸體模特兒,等等。我們也可以知道,Bloom對許多事情都有著好奇心,從他的藏書我們就可以知道,幾乎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不過對於這些學問,Bloom是完全出自於興趣與愛好,也沒甚麼別的目的。
Bloom與Stephen有許多地方可以讓讀者作比較。Stephen就是<<一位青年藝術家的畫像>>裡的Stephen,不過不同於已往,Stephen在巴黎已經見過世面,所以他也不再是<<畫像>>裡那個Stephen了。相對來說,他變的相當事故,也更有學問。Stephen同Bloom都是都柏林的流浪者,兩人也在某方面都背棄了原有的信仰(天主教和猶太教),也算是在社會上的邊緣人(outcast)。又,她們在某些方面都有殘缺,如Bloom被Molly戴綠帽,而Stephen租的碉堡被他朋友Mulligan霸佔。
在文化上面來說,Bloom明顯是屬於中產階級的,是middle-brow的,而Stephen則是high-brow的。從Stephen的談話我們便可知道,Stephen經常談一些形而上,較玄且抽象的東西,也往往自己的論說都淪為詭辯。Stephen憤世嫉俗,目空一切,可以說是為個人主義者。不過,Stephen與Bloom在知識上的差距,也許也與他們年齡的差距有關。
最後是Molly。Molly在年輕的時候就相當活潑風流,自稱十五歲的時候就比五十歲的女人還要更瞭解男人。Molly也被許多男子愛著,不過大部份都是單戀,且多達20幾個。Molly在本書的結尾的意識流(關於性居多)長達40幾頁,中間沒有任何標點符號。但也因此,許多評論家認為Molly根本不是個正常的女人。讀者也不應該因此而斷定Molly是個人盡可夫的女子。事實上,除了性之外,我們還是可以從書中看到Molly關心丈夫,也尊敬丈夫,也把家裡柴米油鹽之事放在心上。因此,Molly的腦子裡並不完全是只有性。對於Molly,喬哀思曾連用十個形容詞來形容:perfectly sane full amoral fertilizable untrustworthy engaging shrewd limited prudent indifferent weib。
也有許多評論家認為,Stephen代表的是靈,Molly代表的是肉,Bloom則是介於兩者中間者。而三者的關係就像Odyssey(父親), Penelope(妻子),以及 Telemachus (兒子) 那樣。
小說的第一部讀來像 <<一位青年藝術家的畫像>>的續集,主要都是在講Stephen的事。Stephen因為母親病危從巴黎返回都柏林,又因為父親酗酒,他從家裡跑了出來,租了一座舊砲塔,靠教書養活自己。Stephen與他兩個同學合住,然而鑰匙卻被Mulligan拿走了。Stephen因此決定再也不回砲塔了。Stephen要去學校教書,之後到海濱散步。這章的標題為Telemachus,同神話故事禮一樣,在尋找父親,然而這父親是精神上,而非血親上的。
第二部是本書最長的一部,主角Bloom也出現了。本章標題Odyssey,有冒險的意味,而本章大多也在紀錄Bloom在都柏林的一天。從書中我們得知,Bloom因為兒子的早夭,與Molly不再有正常的性生活,而Molly除了自己偷吃之外,也默許Bloom上妓院。Bloom與Stephen在此章不期而遇,Bloom看到Stephen喝的醉醺醺的模樣心生憐憫,也把Stephen當作自己早夭的兒子。後來Bloom尾隨Stephen到妓院。
第三部同第一部有三章。Bloom原想帶Stephen回家,不過Stephen拒絕了。但Stephen倒是同意教Molly意大利文。Bloom向Molly講Stephen的事情後,Molly變馬上開始幻想與之談情說愛。本部最著名的便是Molly長達40幾頁的心靈獨白。
至於本書的結局,喬哀思似乎想告訴讀者,生活可以被體認,卻不能徹底的得到解決。Stephen想找一個父親,在Bloom的慈父形象上得到寄託,但這些都是短暫的。又,Bloom是個被戴綠帽的丈夫,他只能藉著在海邊自慰來平撫其性焦慮,而他與妻子的關係,有一直在一種不完美的循環。換句話說, Bloom與Molly之間的溝通並不是傳統的,然而他們的默契與和諧以致和解,都不是建立在機械化的房事而已。

<<芬尼根守靈夜>> Finnegans Wake (1939)
在寫完<<尤理西斯>>後,喬哀思馬上投入<<芬尼根守靈夜>>的寫作。這本書花了喬哀思17年的時間。不過此時的喬哀思屢受打擊,除了面對眾人對<<芬尼根守靈夜>>一面倒的反對聲浪之外,不久後喬哀思父親的死亡,以及女兒的精神崩潰,都使他意志消沈。在這些折難下,喬哀思算是勉勉強強完成了本書。
<<芬尼根守靈夜>>是以夜間的夢話寫成的,其基本的語法與韻律是以都柏林口音為準的英文,其中也參雜許多語言。喬哀思這種革命性的語言,某方面來說,是一種語言報復。喬哀思奪取了英國人最引以為傲的資產,Shakespeare與Milton所用的語言,把它搗的支離破碎。
欣賞本書的人比欣賞<<尤理西斯>>的還要少,有人說這是意識流作品的巔峰之作,也是其衰弱的開始。拉岡讀15頁便放棄,美國的喬學專家也勸年輕人不要看,因為實在浪費時間。
換句話說,<<芬尼根守靈>>,相對於<<尤理西斯>>是在寫白天,是關於夜晚的。喬哀思自己也曾說,會看不懂<<芬尼根守靈>>並不奇怪,發生在夜晚的事情本來就看不清楚。本書的基本故事是講一位叫做Humphrey Chimpden Earwicker,即HCE,又指每個人Here Comes Everybody-與他老婆 Anna livia Plurabelle,即ALP的夢境故事。Livia是都柏林一河流的名字,ALP也代表河流。HCE與ALP是亞當與夏娃最早的化身,Shem與Shaun是他們的雙包胎兒子,兩個孩子還有許多的別稱。Issy與Iseult則是她們的兩個雙胞胎女兒,整天照鏡子自賞。HCE似乎與女兒有亂倫關係,但事實上整個家都有亂倫傾向(性放縱可視為本書的一重點)。
本書的結構是圓形的,沒什麼真正的開頭或結尾,而是不斷的循環。(小說的第一句rivverun, past Eve and Adam’s…與小說的最後一個字the串再一起 )

當然,這四部小說都設景於都柏林。

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

關於現代文學


現代主義文學。許書銘
零 引言
壹 時代背景
貳 現代時期詩歌及小說


 零 引言
     講到現代主義文學,大家大概可以馬上列出一大堆作家的名字出來,喬哀思,艾略特,葉慈,伍爾芙等等。但究竟現代主義文學,或極/高度現代主義(high modernism)又該怎麼被定義呢?
     記得初次讀Peter Gay<<現代主義:異端的誘惑>>( Modernism: The Lure of Heresy)一書時,於該書導讀讀到一句話,意思大抵上是說,辨認現代主義作品的方法與辨認色情書刊其實相差不遠:我們很快就能辨認出何者是色情,何者是藝術。同樣的道理套到現代文學作品裡頭也成立。的確,現代主義文學風格也許就是這般顯著,但顯著的點大抵就是其晦澀難解的文字,以及讓人摸不太著頭緒的風格。當然,現代主義文學並不是只有文字或風格上的轉變突破值得被討論而已,在主題上的轉換亦值得我們去探究。

此篇將著重於英國美國現代文學主義之發展進行介紹討論。

壹 時代背景
     一般說來,普遍大家對於現代主義文學起源的認知為一戰後所興起的一種文學樣貌。一戰之後給歐洲帶來的毀滅性衝擊破滅了人們固有的信仰認知。取而代之的是人們對戰後世界的惶恐,不可知以及焦慮。因此,現代主義文學講創傷,講荒蕪的城市街景。 大致上,所謂「現代-modern」一詞意味著歷史上的不連續性(historical discontinuity),異化疏離(alienation),失落(loss)及絕望(despair)。換句話說,所謂的「現代性」(modernity)挑戰了所有傳統固有的信念,也在人類經驗的感知及創造上造成深遠的影響。除了一戰之外,科技生產上迅速的發展,以及大批人民的離散經驗(其因不只是因為一戰,殖民地的開發,經濟上的發展都造就人們的遷移),都造就了現代時期所帶來的衝擊。

     在美國,更有由女作家斯坦因Stein所提的「失落的一代」(Lost Generation)一詞出現。「失落的一代」是指當時在一戰後美國一些不願接受當時美國的唯物價值的人。於是許多藝術家,如海明威,龐德,等紛紛移至巴黎與歐洲等地。如海明威的<<流動的饗宴>>(A Moveable Feast)便是海明威旅居法國的紀錄。其著名的小說The Sun Also Rises<<旭日又起>>或譯<<妾似朝陽又照君>>也是在描寫一群旅居法國的美國人的故事。除了海明威之外,著名的「失落的一代」的作家尚有費茲傑羅(Fitzgerald)。

     嚴格點說,現代主義文學的根源始於十九世紀末主張的
「為藝術而藝術 (Art for art’s sake)」美學主義運動。此美學運動抨擊維多利亞時期之中產階級對藝術得具教化功能的觀點。因此,作家與讀者的距離越拉越遠。現代主義文學強調藝術品的疏離性(Alienation),而此疏離趕更來自法國象徵主義中(我們將會在之後的討論發現法國象徵主義對英美現代文學之影響)。
     當時,讀著群分為所謂highbrows, middlebrows,以及lowbrows,即自詡知識水準高的知識份子,知識程度中等的中產階級,以及文化修養淺薄者。這樣對於讀者群的分階促使了現代主義藝術與文學更被奉於象牙塔之頂,讓普通讀者認為文學是高不可攀,且具高門檻的。這種與讀者的疏離更造就了日後現代主義文學的強烈風格以及前衛藝術(avant-garde)的發展。

     如上述所提,我們可以知道現代主義文學是為維多利亞文學的一反動。因此,不談談維多利亞時期至現代時期中間的轉換過渡是不行的。普遍學者認為哈代(Thomas Hardy)為這兩時期重要的過渡角色。其詩 “The Darkling Thrush” (
原名“By the Century’s Deathbed”) 19世紀的最後一日發表,被視為現代主義文學的濫觴。本詩劃出了維多利亞時期的結束以及現代時期的曙光,道出十九世紀末的相對信念以及樂觀主義之死,亦指出新紀元的到來是一種多疑又優柔寡斷的開始,並認為現代世界是乾枯的(這些形容詞經常出現在現代詩裡頭)。除了Hardy這首詩之外,郝思曼(Housman),以及康拉得(Conrad)等作家的作品亦為十九世紀末及二十世紀初對於充滿想像力的書寫表達悲觀的態度。在這過渡時期,命定論也在各文學作品中被充分看到。

     又,講到現代主義,現代時期,佛洛依德以及精神分析所帶來的影響更是不能被忽視的。精神分析,以及佛洛依德所謂的「潛意識」於當時幾乎是個新辭彙, 佛洛依德的「夢境的解析」於1900年發表,此文的發表使得人們對於理性,自我,個人人格發展,以及幼童語父母的關係(即Oedipus Complex伊底帕思情節)有了前所未見的觀點。這種深入人內心潛意識的觀點也影響了當時文學的樣貌,使得「意識流」成為當時的一種創作手法。
     佛洛依德的閱讀非常廣泛,他把自己精神分析的理論討用於許多文學作品上,如:希臘羅馬傳說,莎士比亞(哈姆雷特),卡拉瑪佐夫兄弟們,以及勞倫斯的詩歌…等等。佛洛依德亦與當時的文學家,如伍爾芙,湯馬斯.曼 有友好的關係。
     除了佛洛依德之外,另一個影響重大的人是人類學家弗雷澤(Frazer)。弗雷澤所著之<<金枝>>(Golden Bough) 改變了當時固有對於文化,宗教,以及神話的觀念。現代時期詩人艾略特(Eliot)更指出弗雷澤的作品對當時影響甚大,而我們也可以從艾略特的荒原(The Waste Land)中看到弗雷澤對艾略特的影響。
關於對舊有信仰觀念的動搖,尼采所提出的「上帝已死」的概念使得當時許多人拒絕相信基督信仰,而此概念亦讓人抱有悲觀的人生觀。


貳之一 現代時期詩歌。

     講到現代時期文學是不可能不說現代時期詩歌的。當時最盛行的詩歌運動「意象主義(imagism)」詩歌。意象主義詩歌運動起源於倫敦,當時美籍詩人龐德(Ezra Pound)旅居於此。早期參與此運動的詩人還有Hulme, H.D (Hilda Doolittle), Amy LowelMina Loy等人。意象主義者主張:
1.無論客觀或主觀,都要用最直接的方式在詩或小說上處理每個事物 。
2.應避免所有無法直接再現其所要述說的事物的文字 。
3.在詩的格律音韻上應更為自由,而不是非得像節拍器那般一成不變。

     現代主義詩人強烈抨擊維多利亞詩歌的東拉西扯(discursiveness)。在另一方面,現代主義詩人寫出簡潔有力以及敘述性強的抒情詩。但事實上,讀者亦可發現,    意象主義詩歌或多或少都缺少創作更長或更複雜的詩的技能。
然而,這種匱乏並不是持續的,當時仍是有詩人提倡其他關於詩歌的理論。主要的人物就是艾略特(T.S Eliot)。艾略特復興了17世紀時形而上詩(Metaphysical poetry) “wit”的觀念,即認為詩歌的修辭是應該充滿機智與智慧的。於此同時,在詩歌的語言上,現代主義詩人也極力於打破傳統詩歌的固有格律,而欲在詩歌裡加上一些較相近於日常口說的言語,這在艾略特的<<荒原>>(The Waste Land)中可見。我們可以說艾略特將形而上詩的特色以及法國象徵主義帶入意象主義詩歌中以作為更廣闊的延伸。
     關於詩歌上的理論,艾略特更提出了Objective Correlative的觀念,此詞出自他一篇批評哈姆雷特的論文Hamlet and His Problems裡,指出哈姆雷特在劇終的情緒與該劇本身的場景並不相符。艾略特認為,在文學作品裡頭必須要有一連串的物體,情況,以及事件來形成對應某種情緒的公式(formula)。換句話說,就是當這些所謂「客觀的物體」出現時,讀者的情緒會自然生出。這種觀念不只被套用於意象主義詩歌裡,更是現代主義文學的一大概念。

貳之貳 現代主義時期小說

在討論現代主義小說之前,本文先列出一些現代主義小說的共同性:
i.Fragmentation片段:在現代主義文學中,無論是劇情(時間線上),形式,甚至是到角色,   意象上都是破裂的。

ii.Loss失落: 失落可謂現代主義文學中一大主題。

iii.對於「真理」抱持懷疑的態度,因此,在現代主義文學中,讀者並不可太依賴信任小說,或詩歌中的敘事者。又,在現代小說中,有多重的敘事者是常見的(如:The Sound and The Fury, As I Lay Dying...等小說)。總之,現代主義小說中的主要敘事者,大都是不可信賴的敘事者(unreliable narrator)

iv. 通常在現代小說裡,角色的外表特質並不太會被細細描述。現代小說作家多著重於角色心裡的想法。 這也是受當時盛行的精神分析學說的影響。且大多數角色都具似被放逐者,邊緣人(outcast)的角色特質。

     美國作家Henry James稱小說為一「寬鬆又下垂的怪獸」 (loose baggy monster),指出小說形式上的的彈性(flexibility),多孔性(porousness),無所不含 /不食(omnivorousness)使得即使小說主題即使沒有太大變化(如自我建構與社會的關係),在面臨一戰後殘酷又巨大的變化時,小說仍得以成為一載體。
     現代主義小說的發展大致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1920年代讚揚個人與文本的本質靈性(inwardness),複雜與深度度(complexity),以及困難度(difficulty)的高度現代主義文學(high modernism)。接著是出現於1930, 40, 以及50年代對現代主義的反動,使得文學重新回朔到社會寫實主義,道德主義,等等。第三階段始於大英帝國崩解後,各種關於城邦,無產階級,鄉村,宗教,移民,後殖民,女性主義,以及同性戀的寫實主義文學紛紛出現(也可以說現代主義文學漸漸進入後現代)。但這些寫實主義小說中對於對於語言,形式,及意義上持續不斷的強烈自我意識也是現代主義歷久不衰的遺贈。我們也可以觀察到,早期現代主義的作家也都處於所謂大英國式(Englishness)的邊緣。好比說康拉德(Joseph Conrad)的母語並非英文,而是個波蘭人;喬哀思(James Joyce)是愛爾蘭人;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是美國人;伍爾芙(Virginia Woolf)是個女人;勞倫斯(D.H Lawrence)來自工人階級。但無可厚非的是,這些作家都是現代主義小說中其重要性不可泯滅的作家。
     在現代主義小說的技法上,最常見的是意識流(Stream of Consciousness),以及自由間接的風格(free indirect speech/style)。
意識流指的是一種深入角色內心獨白的敘事方法,常見於現代主義小說,如:伍爾芙,福克那(Faulkner),普魯思特(Marcel Proust)等人的作品當中。而意識流跟戲劇獨白(dramatic monologue)並不相同。戲劇獨白通常會有個假定的聽眾,而意識流是角色內心的聲音。換句話說,讀者像是偷聽到書中角色內心的想法, 而在文本裡頭,只是角色自身的心思而已,並沒有真正的被「說出來」。
讀現代主義小說時,讀者亦可發現,引號是很少見的。這大概是最好辨別free indirect speech的方法。通常在文本裡,引號被逗號所去代,代表的是那串話並沒有被說出來,即該句話並不是個對話。相反的,那只是角色內心的聲音而已。

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古怪的孩子

我本是個遙遠古怪的孩子。在我還小的時候總是窩居於樓梯下的小角,亮著手電筒,建造自己的王國。那裡有積木,鮮紅色的圓形,深藍色的矩形,以及艷黃色的三角形。還有一些洋娃娃,伴著我喃喃自語。除了這些之外,有一條至今已經逐漸解體的泛黃棉被,與許多注音符號版的故事書。我喜歡讀故事書,喜歡看小百科攝取知識,讀累了之後便用手電筒照著手,幻想有蝴蝶或老虎在我的小小王國裡。

我是一個這麼喜歡故事的人阿,後來變得自己也很愛說故事。常有人說射手座的人特別愛說謊,我並不反對。我甚至自恃有了語言就必然會有謊言的。

又,我非常的耽美,在文字上又有極端的潔癖。我喜愛哀艷淒美的故事大多於歡欣鼓舞的大喜劇。喜歡繁華的文字煉金,厭惡過度直接的語言。喜歡嬌美大過於陽剛的...


耽美讓我變得神經質又憤世,我很難去遺忘掉一些甚麼。
但我始終戴著「啊,這個人應該很好相處很和善吧」的面具。
大概是這樣...